公共租赁住房是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保障性住房,对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提高住房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梁园区房产管理局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梁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和局属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产效应,区房管局成立梁园区房管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领导组,进一步建全了管理机制。 二是充实人员。从局二级机构抽调有多年管理经验的房管员充实到各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对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管理。 三是建立管理台账。结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配售的具体情况,分别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管理。 四是加强动态管理。对已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私下出租、出售、调换、转借或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闲置期限已经超过半年的,一经发现,无条件收回所购房屋,并将当事人的行为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受理其保障住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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